村民自行修路强收过路费 涉寻衅滋事被判1年
23.02.2016 09:35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50多岁的高某“热心”将村里一处无人维护的公路进行打理、维护后,对经过此路的车主强收“过路费”,最终有人举报,高某归案。日前,房山法院判决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初中文化的高某是房山区大石窝镇高庄村的村民,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房山区大石窝镇高庄村北山矿山路属于集体所有,该路因为不经常维护,路面比较坑洼、杂乱。2015年3月至5月间,高某自行用挖掘机和洒水车对该道路进行维护后,采取堵路方式,强行向运输石料的大货车司机索要钱财。 责任编辑:李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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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2016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