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男子闯民宅欲行不轨 女子为保女儿主动脱衣

25.05.2014  17:03

  信阳网讯 这几天,租住在王江泾的女子高玉(化名)终于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

  近一年前,高玉的租房内突然闯入一名兽性大发的男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到歹徒的伤害,她屈辱地被对方强奸了。

  5月16日,犯罪嫌疑人在秀洲区王店镇马桥村落网。

  由于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等多种因素,导致案件的侦破过程曲曲折折、困难重重。但秀洲公安民警坚持不懈,用实际行动印证了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为保护女儿 妈妈遭性侵

  说起这起案件,还得回到2013年6月的一个夜晚。

  从那个夜晚开始,高玉的身心受到创伤。对秀洲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来说,则有了一种难以卸掉的责任。

  王江泾镇南面的一个村,租住着很多外来人员,情况十分复杂,是警方重点防控的区域。

  当天深夜,村里绝大部分人已经熟睡。在高玉租住的房子里,她和几岁大的女儿在睡觉。

  天气很闷热,高玉没有将房门拴死,留条缝让风吹进来。

  正在熟睡间,她突然感觉到有人闯了进来。睁开眼一看,黑暗中窗前站着一名男子,但看不清长相。

  “快点,自己把衣服脱掉。”对方一开口,高玉的脑袋就“”的一声,吓坏了,自己遇到了色狼。

  很快,一件冰冷的硬物抵在了高玉的脖子上,像是凶器。

  “不要叫,叫的话就弄死你的孩子。”黑暗中,男子的声音很恐怖。

  高玉丝毫没有对策。配合还是不配合?不配合担心女儿受到伤害。短短的时间内,高玉经历了一番极其痛苦的思想斗争。最后,她选择了屈服,主动脱掉衣服。

  “不要伤害我的孩子,要怎么样都可以。”高玉苦苦哀求。

  男子似乎已经等不及了,就在高玉缓慢脱衣服时,他一把扯掉了她的衣服……

  男子临走前,嚣张地对高玉说:“下次门还不要关,还来找你。

  男子消失在黑夜中后,高玉又挣扎了一番,最后选择将此事告诉警方。

   性侵者还身背抢劫案

  在重点防控的区域发生这样的案件,对于警方来说压力可想而知。随即,秀洲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对案件展开了调查。

  侦破工作,多头突破。一方面,民警想从高玉那里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更多相关信息。但是,民警对高玉做第一份笔录后发现,由于受到了惊吓,她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非常少,这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另一方面,警方组织大量人力进行排摸,试图从可疑对象查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经过艰苦寻找,潘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民警将潘某传唤至派出所。潘某矢口否认自己干过这样的事。由于证据不足,警方不得不让潘某离开。

  不过,在潘某离开前,警方提取了潘某的DNA。

  没过多久,潘某的DNA和强奸案现场留下的DNA比对结果出来,数据一模一样,潘某有重大嫌疑。这时,民警又有一个意外发现。

  2009年6月的一个夜晚,王江泾金鱼桥村的芦女士正在家里睡觉。突然,她在睡梦中被摇醒,睁开眼一看,黑暗中站着一名男子。由于光线很暗,看不清对方的长相。对方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把钱交出来,我就不伤害你。”芦女士被吓坏了,为了保命,她不得不按对方说的去做。最后,歹徒抢走了她的600元钱和两部手机。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提起了犯罪分子留下的相关信息。这么多年来,警方一直在努力侦破此案,但同样困难重重。

  没想到,此次DNA比对,那起持械抢劫案和这起强奸案作案者系同一个人。

  立即抓捕潘某。抢劫案和强奸案的侦破看似马上就可以结束,实际并非如此。接下来的抓捕工作,难度一点不亚于侦破工作。

   狡兔三窟”仍被抓

  就在警方开始抓捕潘某时,潘某却如同人间蒸发,怎样也找不到。

  潘某,河南信阳人,今年45岁,在工地上做油漆工,曾经租住在高玉租房的附近。潘某有几大爱好,一是好赌如命,二是喜欢喝酒,三是喜欢寻花问柳。同时潘某非常狡猾,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潘某的妻子在王江泾开棋牌室,但是,两人的关系很僵,婚姻甚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因此,民警几次找到潘某的妻子,收获都不大。民警发现,从派出所离开后潘某就再也没有回过租房,老家也没有任何他回去的信息。

  5月16日,警方得到消息,潘某落脚在王店镇马桥村的一处租房中。

  这一次,秀洲公安分局相关领导下了死命令,无论如何都要将潘某捉拿归案。

  抓捕行动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民警分两组,对潘某所在的租房进行包抄。考虑到潘某平时身上都带刀,这次抓捕民警带枪行动。

  当天上午9点,抓捕小组包围了潘某所在的租房。逍遥了将近一年的潘某此时正在门外洗衣服。等他反应过来时,民警已扑上去将其牢牢控制住。

  民警发现,潘某所在的租房,是其和“相好”所住的地方。

  通过审讯,潘某作案的详细经过渐渐浮出水面。

  2009年6月,潘某酒后赌博输了不少钱,回家路上看到路边有一户人家窗户没关,就回到租房拿了把菜刀,爬窗进去作案;2013年6月,潘某喝了酒后去赌博,赌完后去老乡家里聊天,回家途经高玉的租房外发现没有关门,就潜入作案。

  据了解,每次作案,潘某都会利用夜色的掩护,很少让受害者看到自己的模样,平时外出,也很少将头盔拿下来。强奸案发生后,潘某发现警方盯上了自己,就不停地更换住处。由于有不少“相好”,这给他躲避警方的抓捕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潘某如此东躲西藏,实际上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躲避高利贷债主追债。

  (信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