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信阳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信阳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信阳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内容:器材装备。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2、 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消防器材行业认证或国家认证证书;
3、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4、 近三年在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中标单位,并且有总队签署合同原件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8 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开标前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408室换取收据。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1、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2、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3、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一)201 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1 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采购招标文件变更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招标 人: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人: 联系 人:梁女士
电 话: 电 话:0376-6173886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