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原区长级干部李春恩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8.02.2015  13:43

记者16日从信阳市纪委获悉,该市平桥区原区长级干部李春恩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经审议批准,该市纪检部门决定给予李春恩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财政。

据悉,去年11月6日,李春恩曾因另一件事,引发公众围观。当时,网名“中原茶仙子”的信阳女青年彭某及其亲属在网上举报李春恩“逼婚”。一个月后,信阳市纪委对李春恩展开调查。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