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信阳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项目工程监理
1.2、采购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017号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监理地点: 信阳市中心城区
2.2本工程监理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3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工程安装阶段监理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3.3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无效);
3.4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应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处理现场安装技术问题的能力;
3.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日至3月9日五个工作日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图纸资料押金6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图纸资料押金退还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期不退。
4.4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开标前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408室换取收据。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1、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2、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3、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注:如放弃投标请于投标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5年3月2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76-7676086 电 话:0376-6173886
2015年3月3日
信阳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郑州20:15 03.03.2015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