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断信号灯害苦金水路,“任性”施工负责人不拘不中
04.06.2019 12:04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孙凯
6月3日下午,因施工时故意损毁交通设施,一施工工地负责人赵某某被郑州交警一大队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据了解,2019年06月02日04时许,赵某某带领施工小组在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施工作业时,不顾作业区地下管线情况执意任性施工,将路口信号灯地埋管线刨断。管线刨断后,赵某某在线缆并未修复的情况下,又将地面所开的槽填平,致使后期抢修难度增大,造成金水路与东明路口处信号灯长时间无法正常使用,致使金水路交通拥堵,秩序混乱。
郑州交警一大队在发现此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支队进行汇报并迅速部署警力开展交通疏导。与此同时,大队案件侦办中队传唤施工方到大队接受调查。经过支队的指导和办案民警多方取证,交警一大队迅速固定了赵某某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违法证据。6月3日,郑州交警一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赵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贰仟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赵某某已被移送至郑州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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