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障规范监管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

26.08.2015  15:15
                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起步晚、进步大,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今年7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336人,累计解除1736人,在矫人数1600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低于全省0.8个百分点,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指示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和机遇。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平顶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将继续坚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正确领导下,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工作落实,提升矫治实效,为加快推进“四个河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严格依法监管,在提升执法公信力上实现新作为

        搞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既是其作为刑罚惩罚性和执行性的本质要求,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严格依法执行管控措施,全面落实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实现管控强化、教育深入、奖惩考核严格、档案管理依法规范,避免脱管漏管。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不遵规守纪的,及时警告,严肃处罚,必要的坚决收监执行。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创新管控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实时管理。要充分利用我市已获得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法规,报请政策支持,争取工作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优化方法载体,在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上采取新举措

        要综合施策,广泛运用思想、法制、文化、警示等教育矫正手段和方法,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积极推行“菜单式”社区服务模式,实行“人性化”管理,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全力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卫东区社区矫正中心的后期施工和设施配置,确保八月底前投入使用,其他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要在年底前建成使用。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继续与民盟平顶山市委联合实施“黄丝带帮教计划”,通过法律培训、心理咨询等形式,视罪错不同,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要坚持跟踪帮扶,多途径促进就业。

        三、进一步聚焦薄弱环节,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等诸多层面,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和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责任和社会帮教责任,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基层社会管理的总格局、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总抓手,最大限度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健全完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衔接管理机制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判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提升矫正质量,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四、进一步加强谋划运作,在推进保障力量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改革与发展,保障最关键。要抓住我市在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契机,加快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立户列编工作,力争年内全市普遍成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至少配备两名社区矫正专职人员。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向高新区、新城区延伸,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责任。要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和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专职专业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平顶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