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养老保险实行名义账户也要扩大账户
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主要为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保基金投资和企业年金等。代表作有《郑秉文自选集》(三卷)、《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与教训》、《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与前沿探索》等。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取代十几年的做实个人账户的表述,意味着向名义账户(NDC)转型。
●提高激励性的问题,是目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真实的工资收入基数,每年收缴上来的钱还应至少提高三分之一才对。激励性不好,是因为大家不知道现在交的钱以后是否能拿回来,它们之间关系松散,挂钩不明确、不紧密。
●在这个制度结构下,提高激励性的作法只能是扩大账户比例,压缩统筹比例,这样,就有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励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进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续性。
●这轮改革中,如果只是把空账予以合法化,而没有扩大NDC比例,那就意味着改革红利浪费了,是“半拉子改革”。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新浪财经和清华经管学院联合举办的新浪·长安讲坛第279期日前召开。中国经济50人论坛特邀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发表了题为“中国养老保险向NDC转型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思路—基于三中全会《决定》的学习体会”的主题演讲。郑秉文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的核心要义,就是从“做实账户”转向“名义账户”。我国实行了20多年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可持续,尤其是难以做实账户,所以必须深化改革。基本取向在于通过扩大个人账户提高激励性。郑秉文强调,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保证自我平衡,它只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应目标错配,过度承担保障的功能。
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基本告一段落
郑秉文说,在解决养老保险可持续的思路和路径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我国推进改革的重要依据就是这几句话。十几年来,历次文件强调的都是“继续做实个人账户试点”,但是《决定》不再要求做实个人账户,而是要求完善它,这标志着制度开始转型,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基本告一段落。
“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是专业术语,也是在党的文献当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重大突破。它要求我们的保险制度要有自我平衡的能力,也就是说,财政的归财政,保险的归保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它们之间的界限要相对清晰,两个制度才能都健康起来。
郑秉文介绍说,在社保制度研究中,有一对最基本的概念,一个是缴费确定型制度(DC制度),一个是待遇确定型制度(DB制度)。DC制度下,由账户缴费资金量及其投资收益决定待遇水平,账户资产在退休那一刻的多与少,决定未来退休金的水平。DB制度则是先规定待遇水平。这是最传统的概念,已经形成半个多世纪了。最近15年又出现了新的概念,一个是多了“F”(funded),一个是多了“N”(notional)。“F”是实际的钱,指积累;“N”是指虚拟的,没有钱。因此,DC就扩展为FDC或NDC。NDC就是名义账户,虚拟建一个账户,多缴多得,但是账户里没有钱。
郑秉文表示,我国20年以前建立的统账结合制度,账户里是要看到钱的。但是NDC账户里边没有实际的钱,钱可以被看作是拿去“投资”了,“投资”的对象是老一代退休人口,为他们支付了养老金。
统账结合制度不可持续
他表示,之所以现在要全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因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待遇提高最快和财政补贴最多的历史时期,老百姓的胃口被吊得很高。从2005年开始每年上调10%,肯定不可持续。
其次,我国目前正处于参数调整、完善制度和结构改革的三项任务叠加期。
“参数调整”所说的参数主要是三个:缴费率、替代率和赡养率。其中,赡养率很难升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导致赡养率从新中国建国初期6个人养1个提高到目前的3个人养1个,预计到2050年就成了2个人养1个。
要想保持制度财务平衡,可以考虑的做法是提高缴费水平或是降低退休一代的待遇。但是,中国养老保险28%的缴费率,加起来其他4险,加上企业年金12%,加上住房公积金的两个12%,一共74%。中国已经成了全世界缴费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不能再提高了。
替代率降低同样不容易。因为社会胃口已经被吊高了,要降一定要有个说法。那就只能动退休年龄,通过它来调节赡养率了。全世界的经验和教训也都是这样。
从我国实行的统账结合制度本身来看,也面临困境,亟须改革。
第一,它的便携性不好。因为统筹层次低下导致异地转续关系复杂,并由此派生出很多难以克服的制度缺陷。
第二,可及性很差。它是全世界最复杂的一个制度,很难吸引农民工很痛快地加入进来。
第三,可靠性不好。待遇水平年年在变化,正常的调节机制缺位导致替代率不断下降,连续10年的行政干预不利于制度的长期建设。
第四,激励性很差。当前缴费与未来收益的关系太松弛,谁也不知道自己交的钱能不能拿回来,于是大家都想从制度上拿好处却不愿做贡献。
第五,公平性问题。涉及到纵向和横向的公平性。前者指退休第一年和退休第十年拿的钱没有给出精确的替代率预期;后者指不同人群之间、地域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制度太粗放。
第六,收益性很差。投资体制建立不起来,完全靠银行存款。
第七,缴费收入和财政补贴的替代性很差,宏观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制度运行成本十分高昂。因为不发达省份没有钱发养老金,所以国家每年要给那些不发达省份投钱。然而,不发达省份没有钱是因为人口向外流动,养老保险费都交给发达地区了。结果就是把财政的钱最终置换成了发达地区银行的养老保险存款。而且这些财政的钱因为转成了养老保险存款,只能放到国有银行享受2%的存款利率,就导致效益低下,制度运营成本非常高。
第八,制度长期难以定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没有尽头。
提高制度的激励性
郑秉文认为,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取代十几年的做实个人账户的表述,意味着向NDC转型。
除了转向NDC以外,全面深化改革的其他内容是什么呢?
郑秉文认为,是提高激励性的问题,这是目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激励性,大家都不按真实工资作为基数去缴费,各种手脚和跑冒滴漏出现在各个环节。制度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实际费率那么高,这是公开的秘密,按照真实的工资收入基数,每年收缴上来的钱还应至少提高三分之一才对。激励性不好,是因为大家不知道现在交的钱以后是否能拿回来,他们之间关系松散,挂钩不明确、不紧密。
当初之所以引入个人账户、建立起全世界唯一的统账结合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调动个人积极性,实行多缴多得,减少社会统筹大锅饭的因素。统账结合的比例,现在是个人交8%进个人账户,单位交20%进入社会统筹,总的缴费比例是28%。
在这个制度结构下,提高激励性的做法只能是扩大账户比例,压缩统筹比例,这样,就有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励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进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续性。
在以前,由于强调要做实个人账户,账户越大需要的资金就越多,所以,账户比例从1997年的11%降到了2005年底8%。就是说,那时我国没有条件扩大账户比例,因为扩大账户与做实账户是相矛盾的。现在不用做实了,扩大账户比例的条件也就具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