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保险受益人引前妻“骂战”人寿泄密?
老陈因更换一张保单的受益人引起和前妻的“大战”,而导火索则是老陈认为保险公司员工走漏风声。
昨日,老陈投保的保险公司称,经调查不存在泄露信息一事,是老陈前妻持投保原合同在查询交费时发现合同无效,从而发生双方矛盾,保险公司属于“躺着中枪”。质疑
变更信息遭到泄露
老陈是泸州市泸县一家大型企业高管,5月10日正上班的他突然接到前妻电话,一番劈头盖脸的指责从电话那头传出,听了半天他才明白原来是前妻不满自己变更保险受益人。原来,老陈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公司购买了“康宁终身保险”,今年将受益人改为现在的女友。“我是投保人,有权改变受益人。”老陈说,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变更信息只有自己和女友以及保险员知道,前妻又是从哪得知?老陈介绍,在前妻得知变更了受益人后“来单位找我闹过,还不断发短信指责我,什么难听的话都是”。
老陈和前妻2012年离婚,之间再无来往,此次前妻在得知变更信息后的“闹剧”,让他在单位颜面尽失,也影响到目前的生活。
老陈的前妻告诉记者,她今年从外地回到泸州,在保险营业大厅获悉已变更了受益人,让她接受不了,她认为这份保险自2012年开始买,受益人应该是两个人的子女。回应
并未泄露客户信息
“保险公司泄露变更信息,给我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事发后老陈多次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公司沟通,要求泄露信息的业务员作书面检讨,同时退保,要求足额退还该保单费用等。对此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保金只有1万多一点,但就是气不过,连一个主动道歉都没有,真是难以理解这样的服务。”老陈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老陈在今年初挂失并补办保单,而其前妻持有原合同在前台查询并要求交费,工作人员按照流程查询后告之其合同已无效,其前妻得知发生变化后非常不满,情绪激动。“当时工作人员只是按照原合同进行查询,并没有泄露个人信息。”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的做法并没造成对老陈的经济损失,因此并不支持退保,但针对老陈提出要求更换工作人员服务,已于当日处理。律师投保人有权更改受益人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冯骏律师表示:陈先生作为投保人,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更改保险受益人,无需经他人同意。公民个人保险信息与个人的金融信息一样,都属公民个人隐私,任何人未经相关书面同意,不得将公民任何信息向外界透露任何只言片语。从服务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是应尽的义务。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王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