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便携式频率干扰仪”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便携式频率干扰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购[2014]20号;
二、项目概况
商丘市公安局“便携式频率干扰仪” 数量1套
采购预算价:400000元
以上项目为一个包,一个包内货物谈判供应商必须全部谈判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5月13日 —2014年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谈判开启时间:2014年5月23日 上午9:30 。
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开启谈判。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能独立完成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
十、 注意事项:
1、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谈判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谈判时须提供便携式频率干扰仪的由公安部相关检测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和辅助干扰设备的合法检测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体现信号衰减性能及防爆功能(复印件,供货时提供原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