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6.10.2016 15:3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外事侨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党的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做好外事侨务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团结拼博,奋发有为,致力服务“四个河南”建设,涌现出一大批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外事侨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外侨办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外事侨务工作机构(含友协)。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外事侨务系统在职处级(含)以下干部职工。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省拟表彰先进集体15个,先进工作者6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外事侨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作风建设优良。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坚决反对“四风”,群众满意率高。
3.工作绩效突出。能够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有较强的担当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开拓外事侨务工作新局面,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显著。
4.团结协作有力。重视加强内部建设,充分发挥集体力量,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尊重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公道正派,真抓实干。
5.廉政建设深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
2.绩效突出。热爱外事侨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业务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能够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成效明显、成绩突出。
3.作风过硬。热爱外事侨务工作,立足岗位,勤奋敬业,恪尽职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甘于奉献,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做事清廉、做人清正。
5.从事外事侨务工作5年以上(2011年9月30日以前从事外事侨务工作)。
6.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优中选优,实行差额评选。各省辖市可推荐一个集体和三名个人,各直管县(市)和省直主要涉外单位及部门可推荐一个集体和一名个人,其他省直单位及省管有关企业、高等院校可推荐一个集体或一名个人。推荐领导干部的,需同时推荐一名其他工作人员。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要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领导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领导干部是指县(市、区)的副科级和省辖市的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可按专技人员对待。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事侨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请务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和公示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用光盘刻录)按规定时限报送,表格可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 http://www.hnfo.gov.cn )下载;上述材料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外侨办联合成立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徐丽
联系电话: 0371-69690219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
李金奎 郭 鹏
联系电话:5688815、65688816
传 真:0371-6568881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450003)郑州市金水路15号,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
附件:1. 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点击下载)
3.《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点击下载)
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点击下载)
5.《河南省外事侨务工作系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汇总表》(点击下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16日
附件1
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宋丽萍 省政府外侨办党组书记、主任
刘京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公务员局局长(正厅级)、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玮斌 省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郭俊峰 省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郝利军 省政府外侨办纪检组长
王自文 省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李 镇 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
田 刚 省公务员局副巡视员
张志伟 省政府外侨办副巡视员
成 员:史永庆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处长
苏文国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李洪涛 省政府外侨办综合处处长
刘 宝 省政府外侨办礼宾接待处处长
杨建伟 省政府外侨办国际交流处(翻译室)处长
艾 帆 省政府外侨办涉外管理与新闻处处长
焦开举 省政府外侨办出国管理处处长
王跃进 省政府外侨办国内侨务处处长
李冰冰 省政府外侨办国外侨务处处长
王治伟 省政府外侨办经济科技处负责人
章光敏 省政府外侨办港澳处处长
方 方 省政府外侨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屈鹏飞 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
郑红渠 省政府外侨办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俊峰(兼)
副主任:史永庆(兼)
成 员:杨好平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副处长
李金奎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主任科员
邹京萍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主任科员
段传青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主任科员
郭 鹏 省政府外侨办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秦 蕾 省政府外侨办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
姜 琳 省政府外侨办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6.10.2016 15:33
关于河南省外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将亮相纽约时报广场新年倒计时活动
本报讯(记者 沈剑奇)随着60秒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我省与阿根廷查科省签署友好合作关系备忘录
本报讯(记者 陈小平)12月16日,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