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04.09.2014  12:3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集中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7月30日


  关于集中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依法逐级走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反馈会议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信访意识,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经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六五”普法规划,以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和国家信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逐级走访的办法》为契机,深入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办事、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四个河南”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使信访宣传形成常态,使依法信访成为共识,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具体要达到“两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坚持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化解纠纷,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效遏制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不良现象;二是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有效减少和避免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

三、宣传重点

(一)《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O13〕25号),《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逐级走访的办法》(国信发〔2014〕4号)及我省贯彻落实《办法》的实施细则等信访法规文件。要将信访事项反映渠道、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时限要求等内容广而告知,使各级干部熟练运用,自觉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什么是信访、如何信访,知悉信访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逐级理性信访,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

(二)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既要着重宣传报道一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先进事迹;也要通报曝光一些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受到追责的案例;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因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进京非访、以访谋利等依法受到处理的反面典型,并通过现身说法、群众评议、专家解答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形成威慑效应,树立正确导向。

(三)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成效。把握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聚集正能量,增进全社会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信访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四、宣传形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集中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效应。

(一)面向社会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专栏、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普法微信等载体,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动漫图片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信访工作相关法规政策、信访工作流程等,每个村庄和社区要有固定的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努力使国家推行依法逐级信访的要求家喻户晓。同时,坚持把握正确导向,对过去涉及有关“劳教”措施宣传内容的标语口号要注意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引导社会舆论理解支持信访工作。

(二)面向各级干部宣传。各地要将《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普法培训、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准确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各级干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

(三)面向信访群众宣传。各级信访部门在信访接待场所,要通过设立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信访工作,了解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尤其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要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教育疏导,对越级走访的群众要开展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努力让群众带着期望来、带着明白回,进而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上访老户、非访人员、集体上访挑头人员,以及潜在的信访群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谈话教育、以案说法等方式,提升其依法信访意识,矫正其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信访联席会议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从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各级信访部门要主动与宣传、司法行政和普法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宣传部门要引领舆论走向,加强监管指导,协调媒体形成宣传的集群效应。司法行政和普法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合理安排好、实施好这一活动。信访部门要把集中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与信访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督导检查。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把集中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群众逐级走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信访积案化解、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突出宣传重点,讲求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三)开展督导检查。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将会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阶段检查和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有做法、有成效、有建议的专题报告,并在10月10日前报送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标语口号

 

附件

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标语口号


              1.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行为

2.加强法治建设,规范信访秩序

3.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信访工作

4.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5.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关系

6.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

7.处理问题要依法,群众信访要守法

8.依法信访受保护,违法犯罪要打击

9.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维护和谐社会环境

10.依法规范逐级走访,杜绝无序越级上访

11.逐级上访依法受理,越级上访劝回原籍

12.不服信访处理意见,依法申请复查复核

13.大力推行阳光信访,降低群众信访成本

14.信访人越级走访的,国家机关不支持不受理

15.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压实有权处理机关责任

16.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高效有序信访工作秩序
 
              17.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18.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
 
              19.禁止以上访名义在国家机关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20.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1.依法打击串联、集资、煽动、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违法行为

22.实事求是提出信访事项,依法保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23.努力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4.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25.坚决打击以闹求决、以访施压、以访谋利违法信访行为
 
              26.群众信访要依法、有序、逐级、文明

27.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

28.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9.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30.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事项当家事,把信访工作当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