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商务部签署合作协议
12月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商务部在京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钟山代表双方签约,并就推动合作协议务实高效的实施交换了意见。
王侠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扎根农村,熟悉农村。在中发〔2015〕11号文件的推动下,全系统积极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在城乡流通、农产品流通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商务部能继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联动,凝聚改革发展合力,共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贡献。
钟山表示,供销合作社近年来在城乡流通等各领域的发展成效明显。商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各有优势,在流通等多领域可以形成发展合力。商务部将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社有企业等方面继续深入发展。希望双方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根据协议,商务部将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将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的重要抓手、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载体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先行试验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形成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市场网络;发展现代流通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双向流通的经营服务体系;拓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双方将共同做好电商扶贫和追溯精准扶贫工作,发挥双方在政策、产业等方面的不同优势,共同推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总社、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