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注意:你家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你

23.03.2016  11:17
河南人注意:你家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你要过吗?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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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河南人注意:你家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你要过吗? 河南人注意:你家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你要过吗?

  每天回家的时候,你注意过家门口的电梯吗?不管是啥样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经过你的同意了吗?你知不知道,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你?

  河南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房价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住进高楼林立的封闭小区。。。

  BUT!今天我们要说的并不是房价,你有注意过吗,在你每天进进出出的电梯内、绿地旁、楼顶上……各种各样的广告!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这些东西都相当于一摞一摞的钱?谁有权力让商家在小区弄广告牌?小区广告是怎样进场的?这些广告的收益又进入了谁的囊中?

  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你!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十大经典判例。其中一个,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

  解读:不经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韩鹏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

  快去找物业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去哪儿了?

  为什么要重点宣传这个案例?因为这个问题在全国多数小区普遍存在,而广告收益,绝大部分居民却不知情 。可这个《物业管理条例》是全国的呀!在很多小区,这基本上都是一笔糊涂账。说白了,很多人都吃亏了!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如果他们不作为,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