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百种低价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

20.05.2015  11:15

  (记者梁莹)江苏放开药品价格监管政策正式出台。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比如氯胺酮等)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政府制定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部取消政府定价。

  药品政府定价取消后,会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方式由市场定价。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袁冬梅表示,对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药品支付标准,而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定价。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公立医院销售的药品将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加价率政策,而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有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则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

  此次,低价药成“重点照顾对象”。袁冬梅介绍,根据省物价局相关规定,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比如,一瓶西药依据说明书可以服用3天,那么日服用金额就不能超过3元。而6月开始企业进行自主定价,药品最高价不得超过3(服用天数)乘以3(日服用金额),也就是9元。”据了解,目前国家与省里的低价药目录共有七八百种。

  针对市民担心的“放手”政府定价会否出现药价大幅上涨问题,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林京表示,为防止部分企业借机串通扰乱价格秩序,本周开始,物价局将对放开药品价格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对拒不配合检查,或存在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和经营者,将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