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迅速传达学习王艳玲副省长讲话精神
2月10日,省政府副省长王艳玲一行来到省民委机关调研民族宗教工作,对省民委(宗教局)近年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王艳玲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委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省民委主任贾瑞琴迅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就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王艳玲副省长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意见,符合河南实际,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王艳玲副省长的讲话精神作为省民委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制定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机关各处室要结合讲话精神,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好全年工作台账,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突出“一条主线”。 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持续抓好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1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37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筹备“两大活动”。 全力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河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 三是出台“四个文件”。 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的任务分工方案,研究出台我省《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河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别标准》。 四是召开“四个会议”。 召开2017年省民委委员会议、全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民族聚居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 五是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民族宗教宣传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做好民族聚居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各宗教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