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组织参加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暨召开河南省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26.09.2014 18:04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9月24日,河南省工商局在省政府A区12楼视频会议室组织收听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省政府召开河南省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王艳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在河南省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省政府相关领导、省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委、省人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工商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各省辖市、县(市、区)工商局联系本级人民政府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
周局长的讲话介绍了今年以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并就把认真抓紧抓好贯彻实施《条例》及配套规章讲了几点意见:一是一定要转变监管理念;二是一定要抓好学习宣传;三是一定要加强协作配合;四是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
王艳玲副省长就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 是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带动作用,有利于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 突出重点,推动《条例》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重点加快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息科学抽查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 三是 加强组织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强化运行保障。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26.09.2014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