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纳入地方考核
今后,省政府将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各省辖市政府要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所属县(市、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推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切实承担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发放的主体责任,承担省级统筹补助后当地基金收不抵支的补贴责任。这是记者1月15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得的信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为确保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自2016年起,我省调整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省里不再按各地预算内收支缺口的80%进行补助,改为按定额补助、调标补助和专项补助。定额补助以2015年省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级统筹补助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预算执行情况确定对补助基数。调标补助对以后年度因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等形成的新增支出,根据上年度抚养比水平分档次补助。专项补助根据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增收节支情况以及同级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际补助金额给予奖补。
《意见》明确,要继续将民营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各类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把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作为清查重点。鼓励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地要严格执行缴费政策,认真核定企业申报的缴费数额。非法定事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对拒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瞒报缴费基数的,拒缴、少缴及未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处理,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加大对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及参保人员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