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暨培训工作会议

22.10.2014  18:24

      2014年10月17日上午,驻马店市政府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暨培训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及培训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李国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何艳红就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行培训讲解。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工商局长,市直和各县区140家大中型企业代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市工商局局长刘剑平通报了全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作为《条例》执行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及培训会议,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工商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宣传培训,转变监管理念,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了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副市长李国胜在讲话中指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是全新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抓紧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息抽查制度、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部门联动响应机制,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领导,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保障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强化宣传培训,各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要细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场主体家喻户晓,各县区也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府和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认识。强化运行保障,做好三个保障。一是机构保障。在市县两级工商部门“三定”方案中,要设立专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专门力量。二是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安全保障。加强对系统的运营管理,提升技术保障水平,要加强企业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拥堵,坚决避免系统瘫痪,安全、平稳、有序地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李国胜最后强调了全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要求全市深化推进商标战略重要性的再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要把商标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要加强对企业商标注册、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做到商标品牌宣传、推广、保护一体化,推动全市商标工作实现新突破。

      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何艳红就《条例》出台的背景、《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详细地培训讲解。会议还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4〕111号)、工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解答》和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