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工作

11.11.2014  17:08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一个月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许昌市工商局在认真做好系统内部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抓住企业需求热点,积极作为,服务企业。

  10月31日,该局组织召开了两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集中培训,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外资企业等270余家企业参加了培训。市局王耀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了开班讲话。王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希望企业按照《条例》要求履行好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的法定义务,诚信自律,塑造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

  随后,该局工作人员从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信息抽查、举报和各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方面,讲解了企业信用的生成、降低和修复,现场演示了企业年报、即时信息公示、信息查询等的操作流程。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互动,对提出的问题和疑惑,给予了现场解答。

  培训当天座无虚席,有些企业自发前来,学习热情高涨。通过培训,企业深刻认识了实施企业信息公示的重大意义,详细了解了信息公示的法定义务及不公示的不利后果,掌握了信息公示的具体操作流程,将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此次培训,该局将原来坐等企业咨询向主动走出去、热情把企业请过来的形式拓展,推动服务工作由“一般化、被动化”向“全方位、主动式”转变,深受企业好评,效果显著。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工商部门也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宣传培训活动,建立起立体、便民、主动的企业信息公示服务机制,确保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一是“一站式”窗口服务。在各工商窗口、基层工商所设立企业信息公示咨询服务台,发放操作手册,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并现场指导完成年报公示流程。二是“一线式”电话服务。开通年报咨询电话,申报主体在年报过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话咨询,负责年报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箱、QQ等方式,及时解答企业关于年报公示的各种疑问,耐心指导企业填写相关数据。三是“直面式”上门服务。结合企业回访、市场巡查,主动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年报相关资料,并一步步演示、手把手指导如何进行年报,提示年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襄城县局自上而下全面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帮扶工作,采取工商所每一位工作人员负责10户企业、10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的形式,由点及面,全面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训企业、商户1500余人次,印制宣传页67500余份,宣传册11200余本,悬挂横幅68条,发手机短信20多万条,接受窗口、电话、网络等咨询2200余人次,成功报送年报19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