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籍遇难工人曾捐19件元代国宝给故宫,网友纷纷转发悼念
5月30日11时40分许,在石(石家庄)济(济南)客运专线工程工地,一台龙门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导致6人遇难。其中一名遇难工人名叫何刚,《中华遗产》2011年第4期(特别策划“故宫文物,谁在捐赠”)曾对他做过专题报导。1985年,何刚在河南商水县老家盖房时意外地挖出“银镀金錾花双凤穿花玉壶春瓶”等19件高等级元代银器。何刚拒绝了文物贩子用一蛇皮袋现金购买文物的要求,与村长连夜赶到北京,将这批珍贵文物捐赠给故宫博物院。完成这件“壮举”后,何刚又恢复了四处打工的生活。何刚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工人,却也是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和了不起的保护者,《中华遗产》杂志为他的逝去表示诚挚的悼念!
农民将文物捐给故宫之后
撰文/宋军 摄影/董建成
本文载于《中华遗产》杂志2011年第04期
镜头中的何刚,有些疲惫,不过依然平静。疲惫是因为劳累,而平静来自内心。
本文提及时间均为成文时间
很多时候,越过新闻,走近事件的当事人,我们能发现更多。
曾经有一条报上的新闻是这样的:“河南农民何刚家住河南商水县固墙乡固墙村。1985年,他在自己的院里盖房时挖出一个大缸,内装‘银镀金錾花双凤穿花玉壶春瓶’等19件造型华美的元代银器。何刚立即与本村村长一起连夜赶到北京,要求将其捐赠给故宫博物院,经专家鉴定为十分罕见的元代窖藏银器,这填补了故宫银器收藏史上的一项空白。为了更加完整地收藏这批银器,在故宫文物管理处梁处长的建议下,何刚又一次不辞辛劳地赶回河南,将其盛装银器的缸送到了故宫,其行动令梁处长至今回忆起来,依然感动不已。”
这则新闻涉及两个主要当事人,何刚与梁金生。
何刚,今年48岁,和当前众多中国农民一样,现也在外打工。他打工的地方,是浙江绍兴的一处高铁建筑工地。不过,这份临时工作即将结束,他将面临的是继续寻找挣钱的机会。
梁金生,自1984年开始,就在故宫文物管理处工作,近三十年中,一直在同文物捐赠活动和捐赠者直接打交道,经他亲手登记的文物捐赠次数超过百次,因此被媒体称为“大内总管”。
两个原本毫无关系的人,因为捐赠文物事件而相遇。也应该随着捐赠事件的结束而结束,曾经的捐赠只停留在回忆里。然而,他们的关系却远没有结束。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然而一谈到向故宫捐赠文物的人和事,梁金生自然而然就想起了何刚。还说何刚最近一次给他打来电话说,家里又有人病了,孩子结婚也急需用钱。
何刚家里有事,为什么要对梁金生说?
联系何刚极为不容易,因为在这个通讯发达的年代,他却没有手机。幸好,他的工友有。
今天的何刚和众多走向城市的农民一样,在工地上辛勤劳作。
因为没有休息日,所以只好等下班后再聊。说好了晚上7点,我等他的电话。结果,等到晚上快7点半,何刚的电话还没打过来。就在我快要失望的时候,手机响了。何刚是用一家小店铺里的公用电话打来的。我问他怎么晚了,何刚说:“我想7点你可能在吃饭,怕打扰你,就晚一点打了。”一个小小的细节,流露出何刚的纯朴与善良。
提起向故宫捐赠文物的事,何刚的语气却没有兴奋的感觉,相反甚至还有些低落,似乎要说的是一件和自己关系不大的事情。而且,虽然是捐献文物的话题,何刚的开场,却不是文物,而是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前两个老婆的去世。
何刚说,这些天来他身体一直不好,腰、腿、胳膊都在疼,虽然在工地上,却干不了重活儿。从1985年将文物捐赠之后,先后娶的两个老婆都死了。第一个老婆,是喝农药自杀的;第二个是得了尿毒症,花很多钱治病,但最后也没能治好。
我问:“这和那些元代银器有关系吗?”
在我的想象里,前两个老婆的死,也许与何刚捐赠文物之后的家庭矛盾有关。果然,何刚说,应该有关系吧。
然而接下来,却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回事。何刚所谓的“有关系”,用他的话来说,是“因为风水被挖破了”。原来,当年在村里,何刚挖出宝物的事情传得神乎其神,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则预警说,这一挖,可是把何刚家的风水给挖破了,这不是好事。而后,何刚先后两个老婆的去世,似乎验证了这种说法。
是不是风水问题且不管它,但对于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挖到这样一批珍贵的文物,本身就是一件足以给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的事情。
回忆挖到文物的过程,何刚稍微有点激动。他说,爷爷给他讲过,他家现在的房子在几十年前还是别人家的,那家人有一天晚上睡觉,突然看到屋子里地板上发出火光,男主人赶紧起床,点着煤油灯就着微弱的灯光,用铁锹挖开地板向下挖去,可是什么也没有挖到。后来,估计那家人又挖过几次,仍旧一无所获,就放弃了。后来何刚家和那家人换了房子,结果还真是就在这间屋子里,挖出了宝贝。
这正应了一句老话: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又应了这话的后一半:不是你的终归不是你的。
从自家屋子地下挖出的文物,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对于这一法律条款,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或者说仅仅是听说过却未必有真切理解。而且这里还涉及到土地政策。在中国,土地属于国家,所以即便是自有或购买的房屋,房屋的主人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在自家屋子下面挖出文物,和在野外任何一处挖到的是一样的,文物均归属国家。但就中国人传统的观念来看,这一规定并不好理解。
没想到,何刚却很清楚。何刚说,他知道文物属于国家,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把这批文物据为己有,更没有想过要卖。当时,何刚挖出宝物的消息传遍了十里八村,文物贩子纷至沓来,找到何刚,要求购买这批文物。何刚回忆道:“有人说,你要多少你说话,给你一袋子钱总够了吧?就是那种蛇皮袋,那能装很多很多钱。”甚至东西捐给故宫两年之后,仍然有人找到何刚,要求购买。何刚说:“那不能卖,卖了以后就被弄到外国去了。这可是中国的东西。”
说来奇怪,何刚是一个仅有初中文凭的普通农民,为何却会有如此清晰的文物保护意识呢?原来,何刚有一个叫老于的老乡,老于的战友老崔,当年在故宫保卫部门工作,正是这个老崔,在得知何刚挖到文物的时候,第一时间转达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才使得何刚有了如此坚定明确的认识。也正是通过老崔,何刚等人才联系上了梁金生,并携带文物来到北京故宫,找到梁金生,办妥了捐赠事宜。
梁金生说,虽然是无偿捐献,但当时故宫给了何刚一笔钱作为奖励。
群众挖到文物后上缴国家,到底应不应该给奖励,该给多少合适,一直令相关管理部门头疼。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2005年,《黑龙江日报》就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
2005年7月,黑龙江省庆安县新胜乡一户农民家盖房,帮工村民挖地基时,意外挖出一箱“银元宝”,随即被村民一抢而光。据鉴定,“银元宝”系纯白银,每个重量1900克,光绪年间打造,属于国家三级文物。
之后,文物工作人员连续两天向村民宣传《文物法》的精神,动员村民上交元宝。最后村民共交出了17枚,文物管理部门给村民出具了收条,盖上了公章。两个月后,政府给上交元宝的村民每人发了100元。村民认为给得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文物法》第七章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缴,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缴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不管农民还是谁发现都有义务上缴国家。国家鼓励无偿捐赠,对捐赠者颁发证书或物质奖励,但没有明确奖励标准,大多以颁发证书这样的精神奖励为主,这对上报和捐赠行为是种肯定。但奖励偏少,对文物保护是不利的。具体给多少,需就个案来判断。上缴文物的每个人的觉悟不同,动机不同,所以要视情况而定。另外,还要看交宝人是否是主动上缴,如果是被做了工作后才不得不上缴的,恐怕要比主动上缴得到的奖励少一些。
何刚是主动上缴的,而且他说,当时没有多想,根本没想过要钱,只是觉得“能把我们来回的路费报销就行了”。而故宫,也没有亏待何刚。梁金生说,本来准备奖励1万元的,但那时候社会上正热捧“万元户”,故宫为了不要太张扬,没有给何刚1万元,而是给了8000元。
经历过1985年的人们,应该不会怀疑何刚的动机和故宫的诚意,那个年代,虽然有了“万元户”,但金钱并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那是一个精神和荣誉至上的年代。
然而时代在变,如果是今天,何刚还会捐赠吗?对此,何刚的态度倒很坚决,他说,即便是现在,也一定会捐出来,原因很简单,还是那句话,“文物属于国家”。
没有人会怀疑一个农民纯朴的信念。梁金生后来把何刚当作朋友,有些时候,何刚遇到一些生活中令他感到困惑的问题,尤其是政策方面的事情,都会打电话来请教梁金生。如果两人之间关于文物的故事就此结束,那真会像文章开头新闻要表达的意思一样,这将成为故宫文物捐赠历史上的一段佳话,给人留下一个完美的回忆。
可惜的是,事情却并没有结束。
何刚带着挖出的文物来到故宫,达成了捐赠的心愿,又带着意料之外的一笔钱回到家乡,他心中的欣喜不难想象。但钱是不经花的。何刚说,2003年,他第二个老婆患尿毒症,看病花了很多钱,还借了外债。万般无奈之下,何刚想到了故宫,于是,他又来到了北京。依旧是梁金生接待了他,经过研究决定,故宫给了何刚5万元。
此时,距离1985年,已经过了18年,这18年里,何刚的生活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的是,当初的几千块钱,比这次的5万块,似乎更经花。因为仅仅3年之后,何刚又一次找到了故宫。
2006年,因为老父亲要做腿部的手术,急需用钱,所以何刚再次找到故宫,故宫又一次给了他5万元。
何刚说,在他周围,好多人都和他说过同样的话,那就是“你亏了,如果那些东西不交上去,管花好几辈子了”。甚至何刚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会拿这事奚落他,比如他向女儿要钱还债时,女儿虽然每次都给,但有时也会扔过来一句话:你管国家要钱去。对这,何刚说他一点也不后悔,而且相信自己真有困难的时候,国家能帮他解决。
现在,何刚似乎又一次遇到了困难。
何刚说,他近况不太好,又欠下2万多块钱的债,不知道如何还。这趟来绍兴打工,总共也就是能挣1千多块钱,腰、腿、胳臂都疼,回去得好好检查一下。除了身体不好,家里的事情更让他烦心。老婆久病在身,偏头疼和乳腺炎,一直好不了,老得花钱看病。21岁的儿子也有三叉神经痛。最紧迫的还不是这些,儿子很快要生二胎,需要给村里上缴计划生育费,大概1万多块钱,这笔钱到现在没有交上。村支书前些日子打电话到家里,说让赶紧交,否则到下半年又该涨了。
我从北京打电话过去采访他,让何刚颇有些兴奋,而这兴奋之中又透露出些许纠结。也许对他来说,北京来的电话就意味着和故宫有关系,他这辈子和故宫算是结下不解之缘。面对生活的艰难,何刚自然而然又想到了曾经接受他捐赠的故宫。不过,这也正是最令他纠结的一点,前后两次,故宫已经给了他10万多块钱,再向故宫要,何刚说,真张不开口啊。可是怎么办呢?何刚琢磨着是不是能有变通的方法,他说:“我想让故宫给我出一个手续,让政府免了这1万多块钱的计划生育费。不知道行不行?”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何刚说,2006年的时候,故宫方面送了他一本书,他从书上看到,在国外对捐赠文物的行为,有免除税收的做法。他想,中国是不是也有这个政策。如果有,税都能免,这计划生育费应该也能免吧。
何刚捐赠给故宫的19件元代银器中,最引人注目的“银镀金錾花双凤穿花玉壶春瓶”
不过据我了解,2002年出台的《文物法》对于捐赠文物之后的事情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在1999年制定的《公益事业捐赠法》里,也没有关于类似情况的明确条款。
最近接到过何刚电话的梁金生也感觉到了何刚的纠结。何刚要再来找故宫怎么办?梁金生说,在何刚确实在生活上遭遇到困难的时候,故宫是很有人情味地伸出过援助之手的,对其他捐赠者或者其后人也一样,但“不能没完没了吧”。
我国法律对捐赠有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于法而言,文物捐赠一旦完成,故宫并没有义务满足捐赠者或其后人的不合理的事后要求。但是,捐赠文物,在中国不仅是法的问题,也是情的问题。面对文物捐赠的“事后人情账”,梁金生有些无奈:“特别是有些捐赠涉及时间跨度太长,查证当年的具体捐赠情况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就算查证后,故宫也没有专项资金解决其索要的金钱。这让我们陷入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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