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以赴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4.10.2015  17:05
我市全力以赴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 扶优抓小

我市全力以赴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力争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达11


日前,全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启动,以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为目标,以企业成长帮扶和企业解困帮助、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为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企业主体,围绕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科技创新等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和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两个平台,大力开展产销、银企、用工、电商等系列对接活动。坚持政策扶持与激发活力并举,扶优与抓小并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保持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力争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1%,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生产。一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各企业要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强化市场开拓意识,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经营策略,创新营销模式,主动扩展市场、争取更多订单,不断成长壮大。特别是要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填补空白,并巩固省内、市内市场,扩大份额。二是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支持企业新上项目,拉长产业链条,采用新设备,提高工艺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支持扩大畅销产品生产规模。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为企业协调解决融资等具体困难。企业要加强市场调研,摸清市场需求,在此基础上调整制定抑滞扩销的生产策略,集中生产资源和要素,开足马力扩大畅销产品的产量。同时,对畅销产品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抓好配套、搞好服务,确保取得更大的实效。四是强力推进企业在建项目。认真落实联审联批制度,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开工、抢抓工程进度;对条件暂时受限制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力所能及地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建成投产达产。五是鼓励企业“走出去”。各级政府要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在省内外举办的国家级或区域性综合性展览会,对参展企业要认真组织,搞好服务衔接,并对企业参展的展位费用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拓展境外市场,继续对企业年度出口增量给予鼓励,对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六是扩大本市产品在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中的比重。市、县区政府对年内将要安排的采购项目,要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面向本市产品,并对本市产品供应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补贴。各级企业服务部门要制定公布企业产品供应目录、企业互为市场供需目录和重点项目采购需求目录,推动市内企业协作采购、互采互用,及时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七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供给。在煤炭供应方面,继续深化煤电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组织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重点购销合同,鼓励市内发电企业优先采购市内电煤,加大库存储备能量,增强应对电煤紧张的应急保障能力;在电力保障方面,积极向省协调用电指标,促使电网企业、用电大户和发电企业形成协作机制;在油气供应方面,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变化,建立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供需协调调度保障机制,加强天然气需求管理,通过采取增加储存、调整资源结构、加强资源调运等措施,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用气需求;在运输保障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车辆、道路交通等方面的问题,保证重点企业产品和原材料运力需求,提高运输保障能力。八是大力增加信息消费。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挖掘信息消费潜力,加强信息产品供给保障,不断激发新的消费热点,满足企业和群众信息消费需求。

帮助重点行业企业解困突围。一是食品行业。针对食品行业存在的产业链条短、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偏低、技术装备水平总体不高、研发创新能力较弱、多数企业缺少现代化的成套流水线和物耗、能耗偏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新产品产值率。二是钢铁行业。进一步强化对钢铁企业的重点帮扶,引导企业尽快实现由生产商向生产服务商的转变,坚持生产和营销并重,建立企业与下游用户战略合作机制。企业要在大力开拓市场的同时,积极调整成本控制和经营管理模式,强化内部模拟市场,严格内部核算,推动营销机制向产品事业部制转变,促进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全方位销售、零库存积压。三是煤炭行业。抓紧对涉及煤炭企业的税费进行清理,根据不同情况,研究暂缓征收、分期征收或征收返还政策措施。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煤炭行业在当前市场形势不利的形势下,要善于洞察分析,趋利避害,着重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洗精煤产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四是能源和煤化工行业。集中力量帮助企业克服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采取有力措施,把稳产达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五是实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优惠政策。对按规定享受直供电试点的企业,要明确具体时限,凡在限期内项目规模和效益达到要求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企业的直供电试点。六是继续实施困难企业帮扶政策。继续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在“五险一金”等方面给予帮扶,全力搞好服务。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建立收费清单,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一是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把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逐条落实到位,不得拖延,不打折扣,防止棚架。各级政府要加强执行监督,对“两个意见”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全面规范涉及中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清理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前置条件的强制性收费和垄断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和减少中小微企业审批事项,鼓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涉企审批的集中办理和上门办理服务,推行代办制,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自愿参加展销推广活动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助。

帮助重点企业稳定资金链。一是着力保障重点企业资金链。对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但流动资金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组织安排临时性过渡资金和有限担保,采取搭桥、托贷等方式闭环运行,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二是着力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记录较好、有市场、有订单但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实行贷款展期,原则上不能随意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拒贷或抽回银行贷款。

推进一批项目尽快投产达产。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新建工业项目、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技改(续建、改扩建)项目,要列出单子、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分包推进,推动相关项目尽快建成并投产达产。各县区要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交办。对一些影响项目达产的重点问题、关键问题,统一协调解决。二是实行上下联动的项目推进机制。对各产业集聚区列入台账的项目,实行“一平台三加快”:“一平台”即特事特办、在一个平台上联审联批;“三加快”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加快项目统计入库。对各产业集聚区确定为年内建成投产达产的项目,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服务指导,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企业建设单位要克服困难,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建设进度。

着力培育新增长点。一是抓好年度产业发展专项。组织实施智能终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现代家居、制鞋、纺织印染、绿色建材、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物联网等发展专项,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模式,“一业一策”推进。二是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全民公共安全、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培育、开发应急产品潜在市场。加快应急产业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应急产业集群化发展。争取更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应急产业相关科技工作进行支持,引导现有应急产品生产企业由单一应急产品供应商向成套应急服务商转变。三是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意见,推动工业设计、技术转移、电子商务、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四是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实施一批示范性智能制造项目,加快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发展在线监控诊断、融资租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务。五是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壮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规模。实施“互联网+”行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按需制造、众包设计、智能检测、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