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今日社评:让宪法植根我们的内心
伴随着今天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我省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对宪法的敬畏在持续、在深化、在加固。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对宪法更深层次的认识,进一步突出宪法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定位,必将深刻影响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
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中国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宪法实施中仍存在不足: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是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的宪法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具有广泛而深刻意义的革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以“国家宪法日”为新起点,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让宪法根植每个人的内心,我们才能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顺利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丁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