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我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36.9亿元财政资金快速直达市县
报社讯(记者 樊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更要关注解决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问题。7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36.9亿元财政资金已迅速“集结”直达市县,精准“滴灌”,支持我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据了解,中央财政新增资金日前下达我省,按照“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省财政将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资金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市县。其中,安排中央财政新增资金36.9亿元统筹用于支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
“这笔资金对弥补市县财力缺口、改善市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预算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根据补助原则和使用方向,我省这笔资金的具体补助标准和对象均已明确。
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方面,主要用于建设省辖市传染病医院和县(市)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具体是:按10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在当地建设1所传染病医院。按5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4.6亿元,支持未列入2020年中央健康扶贫工程的92个县(市)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使其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将普通病床转换为传染病病床的能力。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主要用于提升省辖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在县(市)疾控中心和综合医院建设P2实验室。按5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0.9亿元,支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进一步提升P2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按3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2.94亿元,支持98个县(市)疾控中心新建P2实验室;按3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2.76亿元,支持92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医院建成P2实验室。
与此同时,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四所医院”。按3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2.58亿元,支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建设8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西医60个、中医26个)。按2000万元/个标准筹措资金4.4亿元,支持目前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缺少的22个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建设。
各级乡镇卫生院建设也得到加强。省财政按50万元/个标准安排筹措资金10.205亿元,支持全省2041个乡镇卫生院建设。
除此之外,省财政还筹措资金6.7295亿元,对村卫生室(含村医)日常运行费用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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