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08.05.2014  18:29

 1月1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再次拨付产业集聚区资金10亿元,支持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升其融资能力。

  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产业集聚区已成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打造经济“升级版”的主力。近年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

  决策部署,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积极统筹运作国有“四资”,累计筹措近300亿元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政策激励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为鼓励产业集聚区建立自我积累、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2010-2012年,我省对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应上缴省级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收入,实行核

  定基数、超收或增收奖励,累计下达奖励资金41.6亿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13年,对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应上交省级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收入较上年增量,继续返还产业集聚区支持其加快发展,当年预拨奖励资金4.5亿元。

  为了激励产业集聚区引进项目,省财政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奖励落户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在规定奖励标准的基础上还增加了50%。

   打造平台破解融资需求瓶颈

  建设和发展产业集聚区的一大制约是资金紧缺。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共下达资金9.4亿元对省政府表彰的十强、十快、十先进产业集聚区进行奖励;2009年至2011年,又连续三年下达产业集聚区补助资金共30亿元。这些奖励资金都注入了产业集聚区的融资平台,增加其资本金,提高融资能力。

  充分发挥下属资产管理中心投融资职能,省财政厅积极开展百亿城乡筹资计划,向省农发行贷款75.2亿元,专项用于全省产业集聚区、城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通过“统贷统还”模式向国开行融资113.8亿元,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公租房建设。

  巧用“四两拨千斤”,2012年,省财政厅安排2.5亿元资金对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公共基础设施贷款进行贴息,带动社会资本208亿元,有效缓解了建设资金需求瓶颈。

  今年,产业集聚区又将进入新一轮“聚变”,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正结合新情况、新需求,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继续为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芦瑞 通讯员 李文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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