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称扶老人被讹 目击者:男孩确实撞了老人
核心提示|近两天,一条“郑州高中生称扶老人被讹,遭索赔25万”的消息被广泛传播,加上此前“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袁某扶摔倒老人称被讹,发微博‘寻找目击者’以证清白”的事情仍在发酵,郑州本地的这条消息也备受关注。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大河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事件回顾
9月14日,本地一档电视栏目的官方微信发布一条消息,标题是“急寻目击证人!郑州16岁高中生自称扶老人被赖上,究竟真相是什么?”这篇报道发布后,引发舆论关注。
文章中说,前几日,王老太家收到一张来自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显示,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被通知人是王老太年仅16岁的外孙小李。据小李回忆,今年1月26日下午,他骑着自行车沿着庆丰街正常行驶,突然就听到后面一声响。当时,一名老太太骑着自行车在自己的身后,出于好心,小李上前询问老人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小李母亲表示,老太太的家属到医院后,一口咬定是小李撞倒了老人,向自己索要医药费、赔偿费等费用。小李家人称,孩子是做好事,没有撞倒老人,反遭讹诈,就没有理会。原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半年之后,对方把自己告上法庭,所以想通过媒体寻找目击证人来证明孩子清白。
【记者求证】
男孩外婆:外孙出于好心救老人,还垫付了1500元医药费
9月15日,大河报记者联系上王老太,她让等第二天上午她叫上外孙后,再讲述事情经过。
昨天上午9点,记者如约与王老太见面,但并没见到她外孙。王老太解释说,此事在网络传播后,家里人压力都非常大,所以暂时不想让外孙面对媒体。
据王老太讲述,当时她的外孙听到后边老人的车子倒了,才去帮了她,把老人送到医院,拍片诊断为脱臼,因为做检查让交费,外孙还给他妈妈打电话,说做好事救老人让送钱,最后垫付了1500元医药费。
王老太说,这件事之后,双方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9月7日接到法院传票和起诉状。
王老太向记者展示了原告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其中“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25万余元。
此前媒体称小李是高中生,但王老太说外孙初中毕业后一直在打工。此前报道提到说小李骑的是自行车,但起诉状中提到的却是,小李骑的是电动三轮车。
起诉状“事实与理由”的章节显示,2015年1月26日14时20分,李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沿庆丰街北向南至庆丰街淮河路南100米处时,未注意安全,与同方向原告张某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天经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简易程序)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与上述被告协商事故赔偿事宜无果,特向法院起诉。
对里面提到的“事故认定书”,王老太解释,当时交警也到医院询问,没几分钟就开了个条子,交警说是个小事,让赶快签字,外孙就签了,上面字很潦草,外孙都不认识。交警走后,对方家属来了,说外孙撞了老人,又让拿一万元,外孙没有钱,想着是讹人就走了。那张条子,外孙在出医院门时扔了。“对方说让第二天给他们送钱来,我们没送”。
当事另一方:不希望被打扰
昨天,记者来到起诉状上的原告老人张某家地址,试图寻找当事人,邻居称这户人家前几年已经搬走,房主已经换人,小区物业方留下的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
9月15日下午,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回应记者称,由于案子还没有审理,事实尚不清楚,暂时不便接受媒体采访,当事人联系方式也不便提供。但案件在10月底开庭,届时可邀请记者旁听。
记者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三大队试图联系对方,不过交警部门表示,“对方已联系过交警部门,表示不希望被打扰,所以也不便提供联系方式。”
【交警说法】事故认定为男孩骑三轮车撞了老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郑州交警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成为舆论焦点后,他们也进行了调查,查看了交警处理事故的资料,并愿就交警调查情况予以回应。
该负责人说,当天交警接警赶到现场时,现场已经被破坏,只有老人骑的一辆自行车,李某骑的是载货电动三轮车,出事后被其他人可能急着送货骑走了,其实这是破坏现场,属于认定逃逸的情节之一,但由于李某第一时间救人并送到医院,所以没有认定为逃逸。
他说,之后,民警询问现场七八位目击证人,均说是男孩把老人撞倒了。民警后来去医院询问,老人被诊断为脱臼一直喊疼,老人说她正骑自行车突然被碰了下摔倒了,然后就喊:“你撞住人了还骑呢!”让前边三轮车停下。男孩说,他正走着听后边喊了一声就停下了,老人让他打了120。这时,老人打断男孩说,“我说的不是让你停车,而是你撞住我了你还走呢”。后来民警又问男孩,男孩说他超车了。
“上述内容都有视频录像,交警根据事实认定,是男孩骑电动三轮车,从骑自行车老人左侧超车过程中发生的碰撞事故。交警询问过程中,男孩母亲也在医院现场,两人在交警询问过程中及后来签事故认定书时,都没有提出异议,是自愿在认定书上签的字。”该负责人说,事后,双方也没再和交警部门联系过。
【案件进展】法院已联系交警部门进行调查
上述交警负责人解释说,按照规定,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适用于受伤比较轻、损害比较小的事故,并且双方也均未对事故认定提出异议的情况,这种认定书不接受复核,但双方可以协商或到法院起诉,如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法院应诉时举证。而对于受伤重损害大的,双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会有一个复核期限。
他表示,此事已经进行到司法程序,交警部门会配合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最终结果需要让法院去判决,目前法院已与他们联系会来调查。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