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综述:构筑“温暖通道” 共享一片蓝天
——写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之际
62岁的李本生和瘫痪的老伴搬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西月潭新建的无障碍居民楼一层,“以前没有无障碍设施,老伴出行非常不便……”如今,李本生家门口就有一个无障碍坡道,还有扶手,终于可以每天推着老伴出去散散心了。
无障碍设施是方便全民特别是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会的公益性设施,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于8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无障碍建设从“心”开始
“温暖通道”温暖百姓。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
1989年,《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颁布实施。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改建道路、建筑物等必须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的要加快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同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2010年6月28日,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和中宣部、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残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盲文图书馆正式建成开馆。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城镇新建道路、建筑物严格执行无障碍标准、实施鼓励措施加快旧有设施无障碍改造、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社区服务、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目前,我国省、市、县共制定出台了390个无障碍建设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使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为融入社会积极创造条件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
“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作为100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之一,2010年,合肥市基本实现了市管道路和二环内桥梁通道无障碍设施全覆盖。
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秦皇岛、广州等城市以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等大型国际交流活动为契机,促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完善无障碍服务。北京2008年残奥会举办时,奥运场馆和相关设施的无障碍改造达1.4万多项,无障碍设施建设总量相当于过去20年的总和,实现了从点、线到面的全面改观。由单纯硬件建设到营造整体环境的转变,首都城乡的无障碍化进程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也在逐步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2009年,重新修订的《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更加详细、人性化。此外,公共无障碍环境的改变,发展中的无障碍建设正在逐步走进残疾人家中。从城市到农村,很多农村残疾人也享受到了无障碍生活。
经过5年努力,全国100个城市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等无障碍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在城市建成区的主干道、市区级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设置盲道,占城市道路总长度的67%;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道的人行道设置缘石坡道和进行坡化改造506512处,占路口总数的83.2%;在11633处主要路口设置了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近80%的公共建筑完成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51%的居住小区和75.6%的居住建筑实现了无障碍。
未来生活燃起新希望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于8月1日起施行,为广大残疾人点燃了一个新的希望。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4%。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7亿,还有大量的伤病人、妇女、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公众对无障碍环境有着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无障碍建设”。刚刚颁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做出了统筹安排……可以说,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我国无障碍建设阔步前行。
助力扬帆正当时。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在亲身的体验中感受到了无障碍建设所带来的实惠。在不远的将来,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将更加完善、无障碍公共交通更加方便、无障碍残疾人家庭越来越多、无障碍信息交流越来越顺畅。从城镇到农村,从法规到理念,无障碍建设质量将会进一步提高,城市无障碍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相信在我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残疾人和健全人终有一天会实现无障碍融合……
来源:人民日报 文/潘 跃( 2012年08月01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