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人民医院。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净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46号
2、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人民医院院内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000m2,其中地下1762.12m2,地上建筑面积约21281.5m2,基地面积约1953.31m2;其中地下一层,地上12层。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 期:15 个月
2.5质量要求:合 格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6.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
2.6.2 各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为:延津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第二标段为:延津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手术室、供应室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标段,招标范围为手术室、供应室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的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产品制造、系统测试、运输、安装、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竣工图纸、资料、售后服务等,以及其他为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项目。
第三标段为:延津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中央空调主机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工程。
第四标段为:延津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企业及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财务、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日期内);
3.1.5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6财务要求:201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报名企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承包贰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安全考核合格;
3.2.2报名企业须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2.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日期内);
3.2.4 报名企业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报名企业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2 报名企业应为具有空调货物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或经空调货物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空调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
3.3.3 报名企业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4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机电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5类似业绩:须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600万以上中央空调安装业绩;
3.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日期内);
3.3.7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8同一品牌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空调主机。
3.4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4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同时须具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
3.4.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自行出具,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4.4 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企业及项目总监各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5 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日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院长
联 系电 话: 0373-76957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0371-56712970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延津县卫生局 0373-769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