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4月13日,记者从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人才管理体制、人才集聚机制、人才开发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灵活高效——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
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对高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这意味着,这些单位在编制限额内,自主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人才到岗后向相关部门备案即可。
在人才评价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在职称制度方面,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5家单位开展职称晋升“以聘代评”试点,建立竞岗聘任、能上能下、动态调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
人才集聚机制更具竞争力——新当选院士奖励500万元
为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来河南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提出的举措可谓含金量高、激励力度空前。
着力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以及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
对全职引进和我省新当选的院士等顶尖人才,省政府给予50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来豫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省级政府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当地政府在土地保障、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人才开发机制突出需求导向——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人才链”
改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国内外知名大学来豫合作建设高水平大学,构建开放式、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加快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骨干大学建设,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的,省财政按国家资助标准予以1∶1配套资金支持。
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除了继续实施“10+1”重大人才工程外,参照国家“万人计划”设立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中原千人计划”),用5至10年时间,有计划、有重点遴选支持1000名左右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高等教育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物和青年拔尖人才等,打造中原人才系列品牌,形成与“中原百人计划”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衔接的本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体系。
《实施意见》赋予了创新主体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者外,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权限不再审批或备案。科研成果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转化所得净收入,研发团队以不低于70%的比例取得。《实施意见》还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活动,所得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归个人所有。(记者 冯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