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发现孩子非亲生 法院判妻子赔偿两万精神抚慰金

22.08.2014  09:30

郑州陈先生婚后发现妻子有婚外情,便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陈先生脸色大变:排除父子关系。陈先生一怒之下诉至法院,以妻子有过错为由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原告申请,双方当事人选择,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陈某与孩子明明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3月2日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参照国际惯例,可以认为他们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二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原、被告虽然婚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加之被告与他人育有一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由于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所以,明明自出生之日至原告起诉之日期间的抚养费以及在此期间支出的医疗费,由被告返还给原告50%。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银行存款由原、被告各分得50%。鉴于被告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被告应当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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