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交通枢纽区停车站点建设 共享汽车停车“硬伤”有望解决
停车点、充电桩不足是制约共享汽车发展的“硬伤”
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昨日正式出台。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国家第一次针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界定、法规、利好等方面出台意见。
其中,着重强化的分时租赁的意义和规则,给已经酝酿2年多的分时租赁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而文件中提到的“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无疑也给当下共享汽车市场注射了一支“兴奋剂”。
【政策】
鼓励汽车分时租赁
《指导意见》鼓励分时租赁,对分时租赁的内涵进行了定义,提出要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使其与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采取实名制,确保押金安全
在安全法规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分时租赁经营者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
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加强停车管理;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
鼓励交通枢纽区停车站点建设
在政策利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停车站点建设,鼓励城市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
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
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指出: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是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由此可以进一步提高汽车利用率,促进共享出行。
【利好】
新能源共享车终于有了“名分”
“早上,《指导意见》一出台,我们的行业群便炸了锅,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郑州一步用车的品牌总监王刚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这个政策是对他们最大的肯定。“尤其是文件中‘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并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让我们的新能源共享车终于有了‘名分’。”王刚激动地说。
而对于盼达用车来说,《指导意见》是对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推广、促进汽车共享出行稳定发展的极大的支持。
【现象】
《指导意见》称得上是企业“入行”的说明书
对照企业运营模式,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不少汽车分时租赁企业的“行动”都已经先于政策实施,一定程度上,《指导意见》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企业“入行”的说明书。
除此以外,在对租赁车辆安全的管控力度方面,喻征东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指导意见》提及的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利用卫星定位装置、利用“电子围栏”智能技术对车辆进行跟踪定位,他们早在设计之初就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
无独有偶,一步用车的安全管理方面也与《指导意见》设定的准则出奇的一致。
“其实,对比政策,我们当下很多布局和运行规定都是先于政策开始实施的,不同种类的企业都能大概了解‘入行’之初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这绝对具有指导意义。”喻征东说。
【分析】
企业从观望到进入
《指导意见》的出台让不少企业的态度有了从观望到加入的转变,未来“共享汽车”领域也势必会迎来新的发展浪潮。但王刚也强调,汽车是一个重投资领域,政策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涉足企业的数量,但未来的发展仍旧是一个沙里淘金的过程,“最后会留下真正适合这个市场的产品,而这最终的选择权还是由用户决定的。”王刚说。
在盼达用车初入郑州时,喻征东表示,共享汽车取代私家车不无可能。
如今,利好的政策出台,给共享汽车领域指明了方向,也无疑加速了喻征东眼中这个“取代的过程”。“虽然就目前的发展状况,共享汽车还不能够完全取代私家车,但这会加速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从买车到购买使用权和服务,实现消费升级。”喻征东说。
在《指导意见》中,最让喻征东和王刚感到兴奋的就是“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停车站点建设”。
“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间长、续航里程短都可以通过技术革新来克服,但是停车点和充电桩少,建设进度跟不上百姓的实际需求,这是当下分时租赁发展的一个硬伤。”王刚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一步用车在全郑州有不到100个充电网点,其中不少是与第三方合作,而像商业综合体、大型住宅区、交通换乘中心这些“优质”地段的“优质”资源,他们往往力不能及。
【链接】
郑州进程: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已成立 立法工作已列入计划
两部门针对汽车租赁行业出台《指导意见》,而地方性政策、法规还会远吗?
如今,郑州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已成立,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市区租车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对租车企业以及租赁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建立信用体系,通过统一管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
而对于租赁行业出台法律法规的问题,河南商报记者曾致电郑州市运管部门。
相关人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关于租赁行业的相关文件已经提交市政府,立法工作已经列入政府计划,届时,“将以‘地方管理规定’的形式出台”。
河南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