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 个人交通违法信息将抄告所属单位

29.11.2016  23:02
      11月20日,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主办的“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在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同步启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我省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活动期间,全省将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和各类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不文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五个一活动”。

  活动将重点整治行人过街穿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停放、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闯红灯、超员超载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机关将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即日起,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个人违法信息将抄告至所属单位。对典型案例还将通过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