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司机违交规不配合执法 夺记录仪反拍交警

16.05.2014  11:48


男子拽警察记录仪抢驾驶证的镜头

  一男青年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行驶,被发现后一直推搡交警、撕拽警服,以交警不能一个人执法为由拒不配合查处,甚至还抢夺执法记录仪反拍交警。昨日下午,这名违法当事人最终还是认识到了错误,向民警赔礼道歉。

  昨日上午10时30分,郑州市紫荆山立交桥西北角河南饭店门口,一辆豫A牌照的奇瑞两厢轿车在隔离护栏隔开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被现场执勤的交警一大队民警刘勇智发现。刘勇智当即上前,要求驾驶该车的一名男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刘勇智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时车内人员情绪激动,一度拒绝配合处理。一名抱着小孩的老太太还上前推搡刘勇智,小孩的妈妈还撕拽了刘勇智的警用反光背心。经过刘勇智一再告知、解释,驾驶该车的年轻男子才交出了两证。

  就在刘勇智正准备对该车开具罚单时,年轻男子突然从警用摩托车上抢过两个证件就走。民警追上后,该男子还一把夺过佩戴在警服上的执法记录仪,对着刘勇智拍摄起来,并声称刘勇智不能一个人执法,他会在电视上曝光刘勇智。

  刘勇智报警后,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当事奇瑞车上的人员带走。

  在该中队讯问室,当事司机一开始依然坚持认为交警不能一个人执法。直到民警搬出法规条文,及其老父亲赶来劝解,该男子才同意向刘勇智道歉,并接受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刘勇智说,一些驾驶员不配合执法,与不懂交通法规有一定关系,需要加强学习。

  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41条、42条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