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长水诉胡伟辱骂河南人案一审开庭

15.04.2017  11:02

  4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井长水诉胡伟、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原告井长水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井长水诉称,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自称从事主持人职业,拥有数万名粉丝。2016年4月以来,胡伟在其2个微博上多次发布了攻击、辱骂、讽刺河南人的言论。

井长水认为,胡伟利用其微博发布地域歧视言论并传播,对河南人进行多次攻击、辱骂、讽刺,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致使河南人和自己的社会名誉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未对其不堪言论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管理义务。为维护自己及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井长水将二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删除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并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共260余人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