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XHTC-FW-2014-2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项目,是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郑港【2014】249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项目
2.2标段划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为六个标段
标段 | 课题名称 |
1 |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问题及发展思路研究 |
2 |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 |
5 |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问题研究 |
6 |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问题研究 |
7 |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加速推进信息化问题研究 |
8 |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
2.3项目预算:人民币60万元。(每项课题人民币10万元)
2.4招标对象:全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投标人应组成课题组,经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投标。同一个单位可申报多个课题。同一单位可中多个标段。
3.2课题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完成省市级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
3.3课题申请单位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3.4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的专业方向应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并注意吸收实际工作者参加研究。
3.5课题组应当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成果验收。
3.6自正式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需在2个月内,形成不低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成果,并确保成果质量。由业主单位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后支付全部费用。需提交纸质版最终成果10本,并提交电子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5年 1月 14 日至2015年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课题组负责人聘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附邮寄费50元/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1-8619959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0371-69105999-888
传 真: 0371-6582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