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高发 郑州工商局提醒网上消费要小心四大领域
核心提示|明明是保健品,却在广告中宣称可治疗很多疾病,这些都是坑!6月7日,记者从郑州市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了解到,2018年1至5月,郑州市工商局共转办互联网各类虚假违法广告67件,占转办案件总量的51%,相比去年同期增幅达到21%,增长势头强劲。虚假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投资招商、教育培训四大领域。
微信上的虚假违法广告散布广、传播快
“通过本学习法的训练,达到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效果”“7天记住学期整册英语单词”……这是某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等广告宣传方式推广其培训业务的内容。这些内容因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
郑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张绍辉介绍,互联网已成为当前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发生的“重灾区”。从违法线索的来源平台分布来看,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企业自建网站、交易平台类网站、门户类网站和微信等四个领域。在转办的67件案件中,微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共4批次,批次违法率虽然只有24%,但包含落地页链接入口488条,占比高达83%,呈现出散布广、传播快的明显态势。“这说明该软件的开发运营商,存在对用户广告发布审核不严、监管不力以至于出现违法门槛和违法成本‘双低’的问题。”张绍辉告诉记者。
涉医疗器械类、医疗服务类虚假广告占比高
记者注意到,在违法广告最为集中的四大领域,医疗器械类广告、医疗服务类广告、普通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类广告等三类广告违法线索共9批次,占比53%。招商投资类广告违法线索共4批次,占比24%,成为虚假违法广告治理的“主场”。
为啥说它们是虚假违法广告?郑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案件突出表现在使用绝对化用语,比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这些都违反《广告法》规定。还有就是在招商广告中承诺投资回报,有的还“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引荐、证明”。还有就是,商家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杨书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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