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经营管制松绑政策可期

03.03.2015  18:24

  
互联网药品经营管制松绑政策可期

  尽管如此,监管部门很快作出反应。1999年前后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都明令禁止网上售药。在2000年的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药监部门明确表态,网上售药使药品销售者与购买者完全隔离,规避了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对药品安全性的担心一直是监管部门放开网上售药的纠结之处。不过,堵不如疏。2000年,药监部门允许北京、上海、广东和福建四地进行网上销售非处方药试点。非处方药网上销售随后逐步解禁。2004年,政府推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企业“不得直接进行或撮合药品交易”,但可以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早期,一些网站获得信息服务资格证后,只能在网站上展示药品,同时提供免费电话号码,由消费者通过电话发出交易申请。

  紧跟着,2005年,政府有条件放开连锁药店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规定药品只能由网上药店自行配送,同时严禁向个人销售处方药,严禁医疗机构上网销售药品。自此以后,不少连锁药店自行开设网上售药业务,成为所谓“自主型医药电商”。

  十多年来,尽管电子商务早已深入普通商品领域,颠覆了传统流通方式,但是医药电商囿于现行管制体系,发展迟缓。

  截至2015年1月31日,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牌照的网站仅有375家。而根据它们所持有的交易牌照层级不同,又分为三类。其中16家为第三方经营服务平台,持A证;另有84家可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的网站,持B证;最后一类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网站即网上药店持C证,有275家。

  虽然第三方平台型医药电商数量较少,且起步较晚,但已然占据半壁江山。不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商城等一些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第三方平台,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质,无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按照过去的政策,第三方平台只能面向企业销售药品,而不能直接面向普通消费者。因此,一些面向消费者的平台型医药电商实际并没有获得合法身份。

  经历多年发展,中国的互联网药品经营格局初步显现。中国药店医药电商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42亿元市场规模中,医疗器械类占比居首,市场份额为52.80%;排名其次的是药品,占比为37.71%。其中,网上售药以非处方药为主,相对较为安全的各种维生素所占比例非常高。

  相比之下,2013年,中国非处方药市场规模为1783亿元,处方药市场总规模高达9521亿元。

  互联网药品经营管制松绑的期待之下,2014年,阿里、京东、一号店等电商巨头纷纷申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目前都已A证在手。这意味着一旦新政出台,它们就可以名正言顺与个人消费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