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军人接待转运站郑州军人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05.02.2015  13: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军人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投资函【201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军人接待转运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内部装饰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军人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内部装饰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钱塘路东、菜市街北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034.45平方米(地上八层建筑面积51220.04平方米,地下三层建筑面积23814.41平方米),框架结构。

2.4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内部装饰装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部分设计深化)

2.5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8 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3.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  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含5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3.5  信誉要求:

①          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②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③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100米中机大厦9楼)。

4.3  如报名企业超过9家,招标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如报名企业不超过9家(含9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4.4  报名携带资料:

(1)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  单位简介;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8)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9)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出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等资料);

(10)    报名单位出具的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11)    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条件3.5条第②、③款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100米中机大厦9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2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  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军人接待转运站

办公地址:郑州市钱塘路21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13373906778      董女士  136538597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100米中机大厦9楼

联系方式: 孙先生  1359884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