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事业单位上半年须完成岗位设置

07.05.2014  18:46

   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 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须完成岗位设置,今后,省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后,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通知要求,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凡属于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制度,通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各单位严禁以任何理由规避、推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对还未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政策的要求,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市人社局明确要求,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今后,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聘、人员流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评聘分开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岗位等级变动等,都应在岗位空缺前提下进行;事业单位补充的工作人员和人员岗位等级晋升以及三类岗位之间转岗聘用的,都应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对不按规定补充的工作人员和进行岗位等级变动的,不予认定岗位等级。

  今后,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竞聘上岗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或定期组织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竞聘上岗。要通过竞聘上岗,逐步实现人员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竞聘上岗后,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严格按照所聘岗位和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编辑:禹亚楠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