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设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 今年将在5市先行试点

17.05.2019  06:5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樊雪婧

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让农村孩子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关键在教师!

1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启动实施河南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在乡村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今年,将率先在新乡、濮阳、三门峡、信阳、周口等五地市试点,每市遴选3~5个县启动实施。

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原则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上

根据通知,我省将在乡村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支持他们大胆探索,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鼓励他们成长为当地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谁能胜任?通知指出,首席教师原则上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上,50周岁(含)以下,不含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领导。小学阶段特别优秀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并具有市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的也可申报,总额不超过设岗数的20%。获得过省辖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及特级教师等的优先。

关于岗位职责,首席教师要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还需参与所在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乡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组建首席教师工作室,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等方式,承担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把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成所在地教师发展共同体。同时,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引领、带动本乡镇或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5市先行试点受聘教师统一颁发聘用证书

按照规划,2019年,我省将率先在新乡、濮阳、三门峡、信阳、周口五个市进行试点,每市遴选3~5个县启动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

岗位设置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首席教师岗位设置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每一任期从当年8月开始,到第三年7月结束。

按照规定,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遴选与聘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进行,顺序展开。最终,由省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首席教师岗位人选进行复审,公示后确定人选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教育部将面向社会公布聘任名单,由省教育厅向受聘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颁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统一设计的聘用证书。

受聘首席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

我省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首席教师纳入我省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参加各级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并将其作为各级名师的重点培养对象,为其个人发展和梯级攀升、建设工作室帮带当地青年教师提供经费支持和专业帮助。

对于受聘的首席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应予以倾斜,在各级名师及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特级教师等评选和职称晋升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贡献特别突出者,经过省教育厅评审认定,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各省辖市要支持首席教师专业发展,在培养培训及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各试点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首席教师聘期内的生活、交通等补助,也可参照乡村教师补贴、特级教师待遇给予补助。从县城(含城关镇)选聘的首席教师,到乡镇开展工作的,可视同参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按照省定考核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年度考核,并指导首席教师任职学校建立首席教师发展档案。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对于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停止聘期。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下一轮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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