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全面加快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步伐

21.05.2015  20:43

      城郊乡四举措全面加快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步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四个管理区总支书记和主抓土地村建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宣传、文化、交通、村建土地、妇联、管理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同时设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美丽乡村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深远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及时发现和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鼓励、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首先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充分体现政府积极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其次树立利益导向机制,乡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全年拿出50万元,通过检查评比,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发各村创建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三活化投入机制,整合建设资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各村“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农村扶贫、危房改建、安全饮水等项目有机相结合,加快公益设施和民生事业建设步伐。
        四是严格兑现奖惩。乡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村支部书记工程”,把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村支部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实行每月一检查,一季度一奖罚,每次由办公室牵头、四个总支书记和管理区主任参加,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制度,每次评出一个先进管理区和一个落后管理区,先进管理区奖励现金500元,落后管理区前两个月通报批评,从第三个月起罚款500元。根据每次考核结果,评出第1至28名,对排在前三名的村委各奖励现金500元,排在四至九名的村委各奖励现金300元,对排在后三名的村委除通报批评外,另外扣除乡政府拨付的美丽乡村建设款2000元。在每次市、县检查时,每受到县里通报表扬一次,乡政府额外奖励现金1000元;每受到市里通报表扬一次,乡政府额外奖励现金2000元。凡因工作不力给乡政府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委,除通报批评外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目前,全乡28个村委,已确立果园、朱庄、水田营三个示范村,八里岗、王岗、刘马洼、王庄四个达标村,其余21个村为整治村。同时已在28个村委各自优选出一个自然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明确建设标准和目标。乡财政出资已建成垃圾处理池85处,乡政府已组织检查两次,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