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祠和白鍠墓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14.11.2014  19:14

1. 招标条件:

乐天祠和白鍠墓整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乐天祠和白鍠墓整修工程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270

2.3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监理标。

3. 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第一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第二标段报名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4. 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

4.2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其无其他在建项目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4.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4日17:00止。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柒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壹仟元人民币。 2014年11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01日17: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8.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8.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26976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15003824122

11. 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