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粮食局被确立为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28.02.2017  17:06
       

近日,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名单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7〕3号),辉县市粮食局被列为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近年来,辉县市粮食局扎实推进服务型粮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坚持“以服务促和谐、以和谐促监管”,推行以人为本的和谐执法和服务为先的灵活监管模式,把管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较好地实现了执法、监督、教育、服务等的有机统一。 一是 实现执法观念转变,构建服务型粮食行政执法理念体系。 积极把“服务引导”贯彻执法过程的始终,寓执法于服务引导之中,服务好、引导好粮食收购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二是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法治化的服务型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推进粮食行政执法由单纯刚性到刚柔并济转变;改进执法方式,推进粮食行政执法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由突击性向长效化转变。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构建规范化的服务型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在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中,根据粮食流通市场新常态,探索适应新常态的管理模式,对粮食经营者实行电子信息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