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法院顺利晋升为全市法院系统首家省特级档案室

15.12.2016  18:37

12月12日,由省档案局业务处处长翟霣远、市档案局副局长刘国安、市档案局法规业务科科长杨春民等5人组成的省特级档案室评审验收考核组,对孟州市人民法院申报省特级档案室进行了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组以现场查验,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孟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室进行了综合打分评估。最终评定:98分,达到“省特级”标准。孟州市人民法院档案室成为全市法院系统首家通过省特级认证的综合档案室。

 

 

近年来,孟州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按照“重投入、高起点、上台阶”的指导思想,狠抓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专门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专职档案员和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档案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全院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和保障档案工作的健康开展。二是加大投入,确保档案安全。先后投入100余万元,购置密集架、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光盘记录功能计算机、复(打)印一体机、移动硬盘、湿温度调控仪、碎纸机、扫描仪、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改善档案保管环境,现库房面积已达140平方米,并做到办公、库房、阅览室“三分开”,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等“十防”措施健全。三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库房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统计、借阅、保管等规章制度,实现档案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开发利用工作。购置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目录和全文数据库,扫描室存文书、诉讼等门类档案115万页,并投资20余万元,对查阅利用室进行更新改造,安装了监控设施,既方便了利用,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规业务科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