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小学要求学生买手机:学校澄清是通信公司个人商业行为

20.09.2015  16:19

“学校竟然下通知要求学生交钱购买指定的手机,孩子这么小怎么能用手机呢,就是家长用也不能强求吧。”9月15日,家住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小薛家村的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王先生介绍,他孙子今年8岁,在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小学就读二年级。14日下午,孩子回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份通知,“当时我看了一下,是要求学生交钱购买手机的。”王先生说,要求交纳200元的费用,包括手机费用150元,话费50元。“当时我问孩子购买手机干什么,由于孩子小,也不是太懂,就说是老师要求的,每个学生都得购买。”

“这么小的孩子让买手机,太不像话了,当时我一生气就把通知给撕了。”王先生说,15日早晨,他像往常一样去学校送完孩子,准备回去的时候,却又听说了此事,“听家长说许多人已经购买了,购买手机是为了小孩学习方便,学校统一发送信息用,不买的话对小孩做作业不好。我觉得不是很合理,现在学生家长都有手机,学校可以统计一下,干嘛非得要求购买手机?”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向莒南县教体局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核实处理。16日上午,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小学徐校长回复称,学校从来没有发过这种通知,学校的老师也未见过这种通知。“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学校不可能、也不会发这种通知。”徐校长说。

徐校长称,经过调查,前段时间在学校刚开学的时候,学校门口不知道哪个通信公司前来推销过这种业务,在门口通过发传单的形式向家长推销。“他们这两天已经不在了,此事应该与此有关。经过了解,目前有4位学生家长购买了这种手机。这是一种个人商业行为,并不是学校行为,我们尽快召开家长会澄清一下,让他们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