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意见 具体救助范围公布

04.06.2015  10:45

   中原网讯(记者 孙娟) 昨日,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

  临时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救助范围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实施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统筹考虑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和调整临时救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救助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住房救助,救助方式分为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

  《实施意见》出台后,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编辑:岳文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