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郑东新区龙湖CBD副中心参建单位临时后勤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CBD副中心参建单位临时后勤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龙湖CBD副中心参建单位临时后勤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魏庄村地界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郑东新区龙湖CBD副中心参建单位临时后勤基地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分为2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道路和桥梁工程施工,2标段为给排水、供配电和照明等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6 企业在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7 拟派项目经理在2009年8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8 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3.9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报名时可不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不受理),到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报名。
4.2 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到场报名,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符合本公告3.6款和3.7款之要求);
(6)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4.3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