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童饿死家中追问 立法是否能够杜绝孩子独处引发的悲剧

03.08.2015  10:54

核心提示: 2013年6月,“南京女童饿死家中”事件震惊全国。日前,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拟规定六岁以下儿童独处违法。我们不禁发问,立法是否能够杜绝孩子独处引发的悲剧?

立法是否能够杜绝孩子独处引发的悲剧?

日前,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其官网公布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意见。该草案明确列出了监护人的禁止性条款包括: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独处,或将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患有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人员代为照顾;长期使用显著伤害未成年人自尊心的侮辱性语言的等等。

有没有必要立法“禁止6岁以下孩子独处”?或者出台这样一部法律,是否会取得未成年人保护的应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