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中牟官渡、东漳污水处理厂临时围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牟官渡、东漳污水处理厂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牟官渡、东漳污水处理厂临时围墙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4-06-18;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工期:10日历天;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临时围墙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中牟东漳污水处理厂临时围墙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5外省施工企业须办理进豫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6投标人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供应商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 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08日至2014年07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进豫备案证明(仅限外省企业)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农资大厦七楼710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7月29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三楼会议室(郑州市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0371—85301896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1—55153019
201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