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牟两政府部门“互掐” 他为一张函跑了9趟都办不成

13.04.2017  07:52

交房3年,终于盼来办不动产证手续,可中牟县中江华庭小区的王先生却没想到,因为两政府部门“互掐”,自己和小区上千户业主“躺枪”,不动产证办理更是遥遥无期。

中牟县房管局出具的交易确认单上,王先生的房屋坐落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记载存在冲突,该中心要求中牟县房管局发函说明;而中牟县房管局却坚称:先要该中心来函询问,他们再回函说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接受: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该谁出面解决。

【奔波】

房屋坐落表述有出入 俩部门“掐”起来了

2015年3月,中江华庭小区交房,王先生和媳妇喜迁新居,但小区房产证办理却进展缓慢。到2016年8月郑州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之前,只有一小部分业主办下房产证,之后小区新的不动产登记就停滞了。

2017年3月份,相关部门对接完毕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受了该小区登记事宜。“一些小区业主提交了材料,又被告知手续有问题,没法办。”王先生说。

王先生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在《中牟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转让)》上,王先生房屋坐落为:中牟县郑信路东、瑞风路北中江华庭住宅小区(二期)2-1号楼4-×××号;而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簿内,王先生的房屋坐落是:中牟县郑信路东、瑞风路北中江华庭住宅小区(二期)2-1号楼4单元×层×××,虽然房号相同,但具体的表述和组合方式却不一致,存在冲突。

同样,郑州市市长热线12345回复王先生: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发生冲突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王先生所述事项属于上述情况,无法登记。

王先生说,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位高姓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要中牟县房管局发函说明上述两个坐落为同一间房屋,即可办理(不动产证)。随后,他赶往中牟县房管局,但对方却坚称需要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发函询问,再做回函。事儿就卡这儿了。

王先生奔波于上述两个部门之间,却一次次未果。他数了数,从3月15日到4月12日,自己来回跑了整整9趟。

【陪办1】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请对方发函说明

“4单元×层×××与4-×××号只是表述方式的区别,就像‘2017年4月12日’与‘2017/4/12’表述的是同一天一样,又为何较真?”4月12日上午,王先生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高先生提问。

“房屋坐落登记很重要,哪怕错一个字,都可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必须慎之又慎。”高先生回答。

王先生又问:“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能不能出面给中牟县房管局协调下,请他们发个函?”

“他们只要出个东西,说明这俩坐落是同一套房,就这么简单的事儿。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该谁出面解决啊。”高先生表示爱莫能助。

【陪办2】

中牟县房管局:我们没错,为啥要先发函说明

4月12日下午,河南商报陪你去办事儿栏目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中牟县房管局房屋产权管理科,该科一位魏姓工作人员说,所谓一个房子两个坐落的事儿,就不是个大问题,比如,在楼房办理预售许可时的电子楼盘表上,房屋的单元号楼层号房号被登记为×-×-×××,购房合同上则是×号楼×单元×层×号,两者一致。“(王先生房子俩坐落信息中的)楼号、房号、层号以及业主名字、身份证号都一致,(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何必难为人,让人家来回跑?”

对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发函要求,他解释说,中江华庭小区有上千户业主,若人人都来房管局要求开这样的函再送去,也是给老百姓添麻烦。“让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给我们出个函,我们把整个小区的情况都给说明了。”

“你们主动发函,把小区整体情况说明了不也行吗?为啥非要对方先发函你们再回函?”王先生问。

“房屋登记信息没有错啊,我们没错的话,凭啥要先发函说明?”魏先生回答。

【新闻快评】

少一些谁对谁错 多一些主动对接

从王先生家所在的中江华庭小区,到中牟县房管局,再到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往返超过80公里,即便不堵车,也要行驶3个多小时。为了“谁先发函”,他来回跑了整整9趟。

“问题在谁,就该谁发函”“我没错为啥要我先发函”……如嘴仗一般,迟迟没有一个结果。

不同的解释可以倒推出同一个逻辑,那就是:谁先发函谁“低头”。

然而,在两个政府部门纠结谁对谁错的同时,普通购房者却为本应由政府部门间相互协调的问题而来回奔波。

我们希望,面对办事群众,职能部门、窗口单位能少一些谁对谁错的纠结,多一点先行一步的主动对接。

因为这不是个对错问题,而是如何方便群众办事的态度问题。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高瞻展

【责任编辑:张怡 】